
位于公园路的原黄石自行车厂,如今已被几座商住楼取代,将永远成为一个时代的历史记忆。 海川 摄

1992年10月24日本报发表的自行车总厂扭亏为盈的报道。
东楚网黄石新闻网(黄石日报)口述 王忠明 整理 记者 肖琼
黄石自行车总厂宣布破产的时候,并不是企业最糟糕的时候,当时还有相当的出口,引进了一条日本生产线,产品还有一定的竞争力。但企业总体状况不太好。
为什么突然宣布破产?
是由于自行车厂主要债权人——市工商银行逼债引起。当时工行要求自行车厂把所有的资产,包括厂房、机械设备、土地等全部办理抵押手续,合同都搞好了,要厂里签字。自行车厂作不了主,推给了主管部门轻工局。工行找到我,要我签字。我也不敢签啊,这非同小可。抵押了,企业就什么都没有了,一千多号职工一无所有。请示市长,不能抵押。
于是工行起诉,自行车厂是第一被告,轻工局成第二被告。因为自行车厂是大集体企业,厂长是任命制。大集体二国营,当时有这个叫法。省高院来了一位院长,住在海观山,态度很强硬:还债、抵押。在工行、省高院的压力下,没有其他的路走,不得不破产。我们知道,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通过破产,寻求自我保护。
最后按司法程序,企业开职工代表大会决定,向主管部门报告,签字盖章后向市中院申请破产。
破产时,市里成立了破产清算工作组,我任组长。破产在黄石甚至湖北还没有先例,仅仅知道东北有个防爆器械厂破产了,但却是一个小企业,震动也很大。可以说,当时破产冒着极大的风险。
风险首先来自职工的波动。自行车厂是个20多年的老厂。许多夫妻、父子、兄弟一家几口都在自行车厂。对工人来说,企业就是一个大家。找个好单位好工厂,就是一辈子的家,一辈子依赖这个家。职工当年过年的时候,省委书记贾志杰来黄石慰问,职工对书记说:“企业是我们职工的家,现在家破了。我们眼流泪,心在滴血。但我们相信党、相信政府。”职工们的这种觉悟令人感动。
要说自行车厂破产对后来的改革有什么积极影响的话,也许就是职工安置。当时将在职职工按工龄变现,组建了一个股份制的新企业。破产职工成为了股份制公司的股东。
第二个压力是工行的压力。在自行车厂破产清算的半年中,职工要生活啊。当时采取了两个措施:一是将现金世纪酒店旁厂里的一块地以200万卖给陈家湾派出所,给职工发生活费。二是厂里的所有生产都停了,但自行车厂的机修车间仍承接外来加工件,进行生产自救,养活车间几十号人。
这一点工行特别有意见。说自行车破产了,怎么还在生产?认为是假破产,真逃债!工行逐级向上反映到总行,把黄石作为信贷的高风险区。这下不得了。时任市长廖永新、副市长陈同一道到北京总行汇报,据理力争。就因自行车厂的事,廖市长脑溢血发了,压力非常大。
到市里开会,有人经常这样跟我打招呼:破产局长来了!
第三个压力是新闻媒体的压力。我们在作正面的宣传,工行为自已的利益也在宣传。破产后,省电视台来了,将机修车间作为反面典型摄了像。中央电视台派了一个法学博士带队的4名记者专程来黄。来时气势汹汹,就是来曝光的。后来听汇报,现场采访职工。采访结束后认为破产步步推进,过程无可挑剔,破产企业职工情绪稳定,很不简单。就此作罢。